印度尼西亚新规定要求海外托运人 申报收件人的当地税号 (NPWP)
发布时间:2021-07-19 19:04:28
印度尼西亚将于2021年8月1日颁布一项新规定,这可能会影响当地海关当局对进口到该国的国际货物的清关方式。不遵守这项新规定可能会导致货物延迟。
自2021年8月1日起,该法规要求位于印度尼西亚境外的托运人:
(1) | 为每批进口货物获取其在印度尼西亚的收货人/收件人的税号("NPWP");以及 |
(2) | 在空运提单和商业发票的"收货人"或"收件人"部分输入税号("NPWP")。 |
自2021年8月1日起寄往印度尼西亚时需要做以下几件事:
(1) | 联系您在印度尼西亚的收货人以获取他们在当地的税别号码/税号(当地称为"NPWP")。 | ||||||||||
(2) | 在您货件的空运提单和商业发票的"收货人"或"收件人"部分输入税号。 | ||||||||||
(3) | 如果您的收货人/收件人没有税号,则可以使用其他形式的身份证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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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 | 如果您使用运输工具准备电子运输文件,请在工具提供的文本框中输入税号(或上面列出的等效项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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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新法规符合印度尼西亚财政部第 158/PMK.04/2017 号条例和印度尼西亚海关总署条例第 11/BC/2020 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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